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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内蒙古包头市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点击数:507 发布时间:2025-05-29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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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内蒙古包头市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春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包头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1、认定教师资格种类、职员范围

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同意申请并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

职员范围

1.具备包头户籍和教育学、心理学、中文考试成绩符合需要的社会职员及各级各类往届毕业生。

2. 2017年驻包各院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配合我局根据认定程序完本钱校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别、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我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待获得毕业证书后,凭着毕业证书到我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2、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继续使用全国统一的互联网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管理软件,实行申请人在线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所有申请者均请根据在线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在线报名

1.报名日期:2017年4月5日4月14日,期间天天7:0024:00可在线报名。

2.报名网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者,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职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申请者登录后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在线报名工作后,提交申请信息。

3.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名字、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类资料是将来修改报名信息与现场确认时的要紧查看条件。

4.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并交有关部门盖章;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别表一同装订。

5.在线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确认地址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

6.需要注意的地方

具备包头户籍,或在包头员工均可在包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凡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包头教育局认定,确认地址选至包头教育局;

凡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各旗县区教育局认定,确认地址选至各旗县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址。凡确认地址选至包头教育局的申请者请于4月17、18、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5:00到包头政务大厅二楼社会事务服务专区进行确认;凡确认地址选至各旗县区教育局的申请者请到所选旗县区教育局确认。

2.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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